考生如何申请加分资格?
信息来源: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发布日期:2024-10-21 08:00 【字体:小中大】
考生应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加分材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告知考生可享受加分项目及有关特殊招生类型等信息。申请享受加分项目及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专项计划、残障考生等招生类型应由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未在报名规定结束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