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区户籍新生:2024年7月1日—7月8日网上报名;7月13、14、15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2024年7月8日—7月15日网上报名;7月20、21、22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非柳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2024年7月31日前学校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2024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搜索“入学报名”办理,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学区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01 下载并注册“龙城市民云”
微信搜索“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并关注。点击底部菜单栏“入学报名”下载“龙城市民云”
或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龙城市民云”下载安装;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如已安装注册,可直接登陆报名。
▶安装成功后,进入“龙城市民云”APP,点击“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成功后,需要对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02 进行网上报名
1.进入“龙城市民云”界面,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报名平台。
2.选择相对应的“小学报名”或者“初中报名”。
3.选取相对应的报名类型,点击“报名”。
4.输入房产证关键词如某街道、某小区;或者点击自行查询学校。
5.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打 * 号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6.填写信息时,请先浏览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标注“拍照上传”需上传相关材料。
7.浏览“家长承诺”后需要选“同意”方可提交报名信息。
8.查询结果:家长或监护人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完成后,要经常登录报名端,查看学校的最新消息,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 市区户籍新生报名
- 非市区户籍新生报名
1.入学排序。
继续按照《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入学办法》)(柳教规〔2021〕1号)“第六章 入学排序 ”规定执行,另对“(四)有户无房”类型新增第四种情况如下。
第四种情况:学生及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并于2023年10月23日—2024年9月1日在柳州市城区(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并完成买卖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商业用房指商铺、公寓等,办公用房除外,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合同标注为准)。
有户无房连续居住不满三年的及第四种情况以外的有户无房人员子女入学,可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其他继续按照《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号)执行。
2.入学报名材料。
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实际居住相关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优待证等。
1.入学条件。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具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学生及监护人于2023年10月23日—2024年9月1日,在柳州市城区(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并完成买卖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商业用房指商铺、公寓等,办公用房除外,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合同标注为准)。
2.入学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公安部门核发的市区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公安部门查询,家长无需到公安部门开具居住证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签注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若不一致,以居住证签注地址作为安置入学的依据。请家长按照实际居住地址及时更改居住证签注地址。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实际居住相关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5)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6)其他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优待证等。
家长可于周一到周五每天8:00—12:00、15:00—18:00,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柳城县教育局:7616832
鹿寨县教育局:6818541
融安县教育局:8134680
融水县教育局:5132912
三江县教育局:8611591
柳北区教育局:2805621
城中区教育局:2094744
鱼峰区教育局:3163324
柳南区教育局:3715758
柳江区教育局:7214188
柳东新区教育局:3116570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3310675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815947、281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