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企业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4-08-09 10:36 【字体:小中大】
申请条件:入驻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且备案成功的孵化企业: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了场地、水电和物业的支出;
2.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后正常经营满1年、期间为所招用员工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入孵后新吸纳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的孵化企业。
申请渠道:由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方代孵化企业申请
申请材料:
1.对备案成功的孵化企业,提供当季度实际发生成本场地、水电和物业发票;
2.《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3.新吸纳人员劳动合同。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