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的退出机制是什么样的?
发布日期:2024-08-09 11:20 【字体:小中大】
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为3年,期满未继续申请认定的自动取消基地资格。在基地有效期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
(1)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3个月内仍未整改达标的;
(2)基地性质发生改变,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的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孵时承诺的各项服务的;
(3)1年内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4)虚报、造假相关统计数据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
(5)违法违规经营已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或明知入孵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6)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连续3次拒不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
(7)主动申请取消基地资格的;
(8)有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