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19〕55号 关于修改《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13:59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关于印发<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辖办法>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104号)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管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