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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19〕55号 关于修改《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13:59 【字体: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关于印发<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辖办法>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104号)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管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29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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