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19〕41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17:22 【字体:小中大】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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