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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规〔2019〕6号 关于《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16:57 【字体: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2019年6月26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8〕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资金使用整改推进会。针对19号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再次明确19号文资金使用范围:

(一)贫困农村劳动力迎春“五个一活动”;(二)贫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岗前轮训(即就业引导培训);(三)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生活补助;(四)三微平台建设补贴;(五)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六)行政村一级劳务输出工作站工作经费补助;(七)行政村一级劳务输出工作站专职(兼职)劳务经纪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补助;(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补助等8个方面。

二、“三微”平台建设是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重点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19号文件规定,于2019年9月20日前,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

三、在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含退出户)可享受贫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岗前培训(即就业引导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生活补助。

四、加强务工带头人培训

(一)培训对象:具有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致富能力的人员(不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务工带头人培训,通常由市人社局组织在市内集中培训;个别项目由各县(区)组织在本县(区)集中培训,有困难的可联合市人社局办班。

(三)资金来源:按2000元/人的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从19号文资金中支出,超出部分由市人社局按后续相关政策规定协调解决。

(四)培训时间:5—10天。

五、各县(区)配套资金到位比较慢,请各县(区)人社局认真对照19号文计划配套的资金额度(详见附件),积极向本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配套资金,并应在年度内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2018年市级财政下达各县(区)的19号文节余资金,滚动用于2019年开展19号文各就业创业帮扶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同上。

七、市级财政下达各县(区)的19号文资金,各县(区)可支付已开展的19号文各项目开支。

八、各县(区)应合理统筹19号文资金,做好年度开支计划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九、对于2018、2019年市财政下达的19号文资金,各县(区)应认真核算,预计2019年年末未能及时使用的,应于2019年9月20日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收回。如各县(区)在2019年11月底前未实际使用的,由市人社局协调市财政局,按照柳州市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十、资金使用进度较快的县(区),在市本级下达及县(区)应配套的资金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将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根据年度预算及统筹各县(区)未支出资金情况后及时下达。


附件:1.《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目市本级应承担资金及各县(区)应配套资金汇总表

2.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商务局

2019年9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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