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全市参保单位今年1月至12月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将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08亿元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2-07-08 11:32 【字体:小中大】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获悉,全市参保单位今年1月至12月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据测算,此项生育保险降费政策预计可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08亿元。
根据生育保险降费政策,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在编人员和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人员,按0.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参保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
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旨在帮助企业减负纾困。例如某公司职工李先生2022年2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生育险缴费比例为0.9%,执行降费率后生育险缴费比例应为0.5%,减负金额计算为,每月可减负:(5000×0.9%)-(5000×0.5%)=20元;全年可减负:20元×12个月=240元。即该职工全年可减负240元。
那么,参保单位此前多缴的生育保险费怎么办?对此,市医保经办机构将于7月份统一对之前月份多缴的生育保险费进行清退,请各参保单位留意台账变化。
除了降费,市医保中心继续加大落实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措施力度。在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困难企业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分期清缴医疗保险费申请》及申请前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工作并告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