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19:31 【字体:小中大】
(一)依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二)依靠子女供养的无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需要考虑其子女的赡养能力。但赡养能力的计算可适当放宽,其子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可认定为无赡养能力。否则,应按规定计算赡养费。
(三)夫妻一方为重度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应将夫妻作为一个家庭单位核定收入,不得按单人户、夫妻拆开进行收入核算。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施保的申请、审批程序及经济状况认定,除了不需要经过民主评议环节外,其余均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即正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