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柳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8 16:31 【字体:小中大】
柳卫妇幼〔2019〕6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柳州市新生儿
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8〕6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治疗。
二、项目实施流程
(一)筛查。助产机构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签署《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后,按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4),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果并做好解释;对筛查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名单见附件1)进行确诊。
(二)诊断。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诊断阳性者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2),并将诊断阳性个案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三)治疗。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为确诊患儿治疗,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并将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随访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人员培训、宣传动员、质控督导等。鹿寨县、柳城县、融水县及三江县作为国家的项目县,按要求完成国家相关任务,做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二)项目管理办公室。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督导和培训。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项目进展报告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三)筛查、诊断、治疗机构。
严格按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开展工作,不能超范围开展检查项目,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遵守技术操作常规,定期开展机构内的质控工作。
附件:1.广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
2.广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广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
编号 |
市 |
机构名称 |
1 |
南宁市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
4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
|
6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
7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
8 |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
9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
10 |
柳州市 |
柳州市人民医院 |
11 |
柳州市工人医院 |
|
12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
|
13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14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
15 |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
16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 |
|
17 |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
|
18 |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
|
19 |
梧州市 |
梧州市工人医院 |
20 |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
21 |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
|
22 |
北海市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23 |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
24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25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26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
27 |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
|
28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
29 |
贵港市 |
贵港市人民医院 |
30 |
贵港市妇幼保健院 |
|
31 |
玉林市 |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
32 |
玉林市中医医院 |
|
33 |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
|
34 |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 |
|
35 |
百色市 |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
36 |
百色市人民医院 |
|
37 |
贺州市 |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
38 |
贺州市人民医院 |
|
39 |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
|
40 |
河池市 |
河池市人民医院 |
41 |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
|
42 |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
|
43 |
来宾市 |
来宾市人民医院 |
44 |
崇左市 |
崇左市人民医院 |
44 |
崇左市妇幼保健院 |
附件2
广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
编号 |
市 |
机构名称 |
1 |
南宁市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
4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
|
6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
7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
8 |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
|
9 |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
|
10 |
柳州市 |
柳州市人民医院 |
11 |
柳州市工人医院 |
|
12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
|
13 |
桂林市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
15 |
北海市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16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17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18 |
贵港市 |
贵港市人民医院 |
19 |
贵港市妇幼保健院 |
|
20 |
玉林市 |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
21 |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
|
22 |
百色市 |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
附件3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家长:
先天性心脏病是常见的出生缺陷,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可危及患儿生命。为及早发现及救治新生儿期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医务人员将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让您的孩子接受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谢谢合作!
筛查机构名称:
“我同意为我的孩子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家长签名:
“我不同意为我的孩子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家长签名:
附件4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是早期发现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对儿童健康危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项目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助产机构以及接受新生儿转诊的医疗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的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应当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水平和团队,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或护士。
2.诊断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
3.治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心脏专科医师。
4.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安静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设置1间诊室,有“专窗”和“专人”接待筛查阳性转诊者,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患儿提供绿色挂号就医通道。开展临床诊治的机构,除了满足作为诊断机构的要求外,还应设置用于收治先天性心脏病的心脏重症监护室至少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设 备 |
用 途 |
听诊器;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
数据录入、上报及分析 |
(2)诊断机构
设 备 |
用 途 |
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 |
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评估严重程度及治疗效果 |
计算机并接驳网络 |
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 |
(3)治疗机构
设 备 |
用 途 |
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监护仪、呼吸机、DSA、体外循环机、麻醉机、除颤仪、起搏器等 |
开展临床治疗的机构,应配备有这些设备,用于进一步评估病情和治疗 |
计算机并接驳网络 |
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 |
二、机构职责
(一)筛查机构。
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的管理。
2.建立各种筛查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
4.对进入筛查程序者,应当向其监护人出具筛查报告单并解释筛查结果,负责转诊及随访。
5.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基本信息登记、上报。
(二)诊断机构。
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工作的管理。
2.建立各种诊断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告知监护人并解释诊断结果。
4.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信息登记、上报。
(三)治疗机构。
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工作的管理。
2.建立各种治疗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评估、治疗和随访。
4.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信息登记、上报。
三、技术流程
(一)筛查。
1.助产机构:正常新生儿从出生后6-72小时到出院之前在助产机构完成筛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机构接受超声心动图诊断。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筛查即转诊至NICU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3.操作步骤。
(1)清洁右手及任一足;
(2)安抚受检儿,使其处于安静状态;
(3)将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固定于受检儿清洁后的右手手掌及足底部;
(4)将听诊器放置于受检儿胸壁;
(5)获取受检儿心脏杂音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数据。
4.筛查结果。
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任何一项筛查阳性者,均为筛查结果阳性,标准如下:
(1)心脏杂音听诊:2级及以上杂音者;
(2)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
①右手和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低于90%者;
②右手或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为90~94%,或右手与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差异>3%者,于2~4小时内重复测定后,结果无变化者。
(二)诊断。
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7天内转至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
(三)治疗。
对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由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估,给予合理治疗。
(四)随访。
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转诊至诊断机构;治疗机构负责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
四、质量控制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诊治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机构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工作手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五、工作流程图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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