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3 17:00 【字体:小中大】
经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新增10家成员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第二批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单位名单
鹿寨县平山镇卫生院、柳城县大埔镇卫生院、柳城县凤山镇卫生院、柳城县龙头镇卫生院、融安县板榄镇中心卫生院、融安县大将中心卫生院、融安县大良镇中心卫生院、融安县潭头乡卫生院、融安县浮石镇卫生院、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苗族乡中心卫生院。
二、院前医疗急救正式运行时间
2025年1月24日零时起。
三、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区域
属地卫生健康局按照急救工作相关要求,自行划定辖区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区域。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资质管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为具备急救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执业医师现场或者远程指导下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二)规范开展伤病员转运和救治工作。各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分中心)、医疗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员、医护人员、驾驶员工作排班,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应诊。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分中心)接到急救呼叫电话后,按照就近、就急原则,及时向医疗机构发出调度指令。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接到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指令后,应当在三分钟内按照调度指令派出院前急救车辆和医疗急救人员执行医疗急救任务。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根据伤病员症状,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伤病员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派出“120”急救车辆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按照“最快到达”原则将急、危、重伤病员送往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伤病员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