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发布日期:2024-03-15 16:00 【字体:小中大】
我国现行法律采取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以登记生效为原则,登记对抗为例外。不动产登记是法定不动产物权公示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网址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06/t20200602_306457.html)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