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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粮食烘干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适用对象
提供给初级市场的粮食脱水(烘干)用电设施
支持措施

粮食烘干属于农产品“脱水”范围。提供给初级市场的粮食脱水(烘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进入初级市场后的粮食脱水(烘干)用电,按照电力用户性质分类执行相应的电价。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烘干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75 号)
政策有效期
2020年1月22日至长期
申请途径
通过南网在线App或南网在线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报装用电后自动执行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0772-2825387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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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烘干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7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