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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适用对象
全区托育机构
支持措施

自2022年7月1日起,对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执行,其中: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价格执行。相关手续每两年续办一次。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629 号)
政策有效期
2022年7月1起至长期
申请途径
每两年需通过南网在线App或南网在线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广西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桂卫规〔2020〕4号)规定办理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0772-2825387 市卫生健康委 0772-2868802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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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6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