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油棉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及多功能拖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烘干机、微型耕耘机、微耕机和果蔬分级机进行报废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2024年9月26日起

向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申请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报废农业机械来源承诺书、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何铭钦、刘金辛,联系电话:0771-5625094、0771-2182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