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篇 降本增效篇 资金奖补篇 金融支持篇 要素保障篇 两新政策篇
103.对产业用地项目实行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
适用对象
需要申请产业用地项目的企业
支持措施

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可根据产业类型和土地市场情况,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各类产业用地。

政策依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土地要素供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8〕75号)
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申请途径
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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