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篇 降本增效篇 资金奖补篇 金融支持篇 要素保障篇 两新政策篇
104.对产业用地项目实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适用对象
需要申请产业用地项目的企业
支持措施

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产业用地混合指的是坚持产业主导的前提下,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单一宗地上,通过土地使用性质兼容的方式配置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不包括商品住宅),以实现土地复合利用。

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一)工业用地功能兼容模式。(二)多用途混合利用模式。


政策依据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 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资源规划规〔2024〕3号)
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申请途径
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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