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篇 降本增效篇 资金奖补篇 金融支持篇 要素保障篇 两新政策篇
105.对工业、仓储物流企业实行地价优惠
适用对象
工业、仓储物流企业
支持措施

对于国家、自治区及本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公共码头项目及港口、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价格最低标准可按出让地块所在地基准地价的70%执行。


政策依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土地要素供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8〕75号)
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申请途径
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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