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篇 降本增效篇 资金奖补篇 金融支持篇 要素保障篇 两新政策篇
109.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适用对象
需要申请产业用地项目的企业
支持措施

“交地(房)即交证”。围绕各类项目,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前对接开展地籍调查,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在项目供地阶段,引导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在土地转让阶段,充分利用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功能,通过综合窗口和信息共享推进土地交易登记一体化,实现“成交即交证”。在项目竣工阶段,经营主体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竣工即交证”;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同步申请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9号)
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申请途径
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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