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工业标准厂房分栋、分层登记

中小微企业新建标准工业厂房

对申请办理标准厂房分栋分层登记的企业严格审核材料,确保登记流程符合规范。在不改变原规划设计且登记后不影响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企业可申请标准厂房分栋分层进行不动产登记,允许分割登记后进行不动产抵押、转移、出租。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企业,可通过厂房转让、抵押直接兑现回笼建设资金,降低企业总体投入,减少投资压力。对于无力拍地建厂的民营小、微企业,可直接购置或租用建成的面积适中的成幢、层、套标准厂房,减少前期投资,购置后还可通过抵押融资缓解投资压力,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此外,对于标准厂房的园区管理部门,可针对企业需求灵活购置或租用不同面积的厂房,孵化类的园区可利用其特点扶持特色小、微实体企业。

《关于加强柳州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柳政规〔2017〕3号)、《柳州市优化土地要素供给的若干措施》(柳政规〔2018〕75号)、《柳州市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3〕4号)和《柳州市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实施细则》(柳工信规〔2023〕1号)

长期有效

申请标准厂房分栋分层进行不动产登记

无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72-2802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