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堡香滨建设项目招商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14-01-09 00:0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文件中简称招商人)就“海伦堡香滨”项目以邀请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投资人,现将项目招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伦堡香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招商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柳州市潭中西路延长线河西工业三区振业路。
4、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延长线河西工业区振业路,占地101.66亩(约67772.10平方米),本项目需新建商业、住宅、地下室等建筑面积约195000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55875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9125平方米)及小区强弱电、给排水、燃气、照明、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5、建设期:到2015年9月,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6、建设条件:本项目位于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延长线河西工业区振业路,距西外环快速路仅300米,距柳南区政府约4公里,周边交通便利,是河西工业三区首个住宅项目。
二、项目投资
本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人民币10790万元,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三、招商模式
项目原则上实行“招商人以土地作价出资,投资人以资金投入,收益共享”的招商模式。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投资人不得要求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贰仟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贰仟万元)。
2、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经营范围。
3、资信要求: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银行资信良好,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投资管理能力。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在报名领取资料时将合作保证金人民币伍百万元整(¥5,000,000.00)汇入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广西柳州市工商银行龙城支行,账号:2105403009249010291,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最终投标人确认后,其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能中选,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之起十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5、投资主体要求: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资。在经营上、财务上、法律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完全独立的、法人资质的企业。
五、收益分配方式
1、以土地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为要件,以有利于招商人、最有利于项目建设为基本原则。
2、招商人以资金方式分配项目收益,采用土地出让金溢价方式计算。
3、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收益分配方式。
4、投标人若存在恶性竞争行为(如投标人投资利润率低于5%等),招商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六、资金拨付要求
投标人原则上按招商人的资金到位要求筹措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多于1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简介(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类似房地产开发案例、对外投资情况、详细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项目初步前期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定位、项目区位分析、项目开发总体思路、建设方案设计理念、投资规模及收益情况、风险防范等)。
3、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
4、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承诺函》及其他应提交的内容、文件及相关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加盖密封章。
八、招商时间: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6日12时(正常工作时间)。投标人应在招商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密封好送至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策划部,并由招商人验封签收(如遇改期,另行通知)。
九、领取材料时间: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6日12时前(正常工作日)。领取材料地点: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策划部;领取材料时,须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本项目通过对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项目初步前期策划方案、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资金拨付计划、风险防范(针对招商人)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标,原则上最高得分者为中标人。评审委员会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成立。
十一、项目招商说明
1、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并由招商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的投资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中标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规划和策划。
3、中标单位对本项目收支有知情权。
4、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联系人:罗先生 0772-2805283 周先生0772-283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