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市《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6-01-08 16:36 【字体:小中大】
我市日前制定《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扶持政策三大方面列举了16条具体举措,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设备齐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多样性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目标:5年后每千名老年人有养老床位35张
《实施意见》提到要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到2020年,95%的城市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还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加大乡镇敬老院改造力度,争取将40%的乡镇敬老院建设成为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福利中心,逐步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力争到2020年,我市新建1所500张床位以上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专业养老机构,每个县分别建成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以养老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亮点:新建小区须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说,《实施意见》最受关注的是: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未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旧城社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租赁等多种形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为确保此项新规不折不扣地实行,《实施意见》中还专门提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 、施工 、验收 、备案等环节的管理,切实抓好新建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和机构根据老年人特点,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 、食品药品 、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托老所 、养老机构加强合作,科学统筹养老和卫生两方面资源,实现老年人从养老机构到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
优惠:6方面措施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实施意见》还提出土地 、税费 、补贴 、市场准入 、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六方面的优惠措施,助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是: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通过培训,三年内实现95%以上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养老服务业从业优惠政策,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两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从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