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审批社会复〔2021〕40号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准予柳州市柳江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设立登记通知书
信息来源: 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03-12 13:46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柳江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设立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八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设立登记。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你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送柳州市柳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附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备案表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备案表
(□设立□变更)
单位名称:
单位印章的印迹:
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印迹:
基本账户号: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