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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2〕21号关柳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23 16:00 【字体:

《柳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2022修订稿)》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持续发挥市长质量奖的激励导向作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范扶持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对《柳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本次对《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一是修改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表述;二是明确对获奖组织给予项目扶持,制定《柳州市市长质量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三是规范其他一般性文字表述。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定,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文件和规定

(二)将《管理办法》第二条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创造高质量和践行卓越绩效、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上取得显著成绩修订为市政府批准,激励在创造高质量和践行卓越绩效、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依法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修订为在柳州市辖区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

(四)将《管理办法》第六章标题奖励及经费,修订为确认及扶持

(五)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获奖的组织,由市政府进行表彰,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修订为获奖的组织市政府批准,颁发奖杯、证书

(六)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市政府给予每个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给予每个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财政全额拨款的获奖组织和获特别贡献奖的组织,只授予奖项荣誉,不予奖金奖励,修订为市政府给予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项目扶持。财政全额拨款的获奖组织和市长质量奖特别贡献奖的获奖组织,只授予奖项荣誉,不项目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七)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市长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工作经费,修订为市长质量奖项目扶持资金和评审工作经费

(八)删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获奖组织应将奖金主要用于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等,不得挪作他用。相关要求在《柳州市市长质量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体现。

三、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柳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0772-26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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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2〕21号关柳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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