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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4〕2号《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17 14:30 【字体:

柳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刘传林

《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我市2017年《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并于2019年、2021年组织修订完善。文件施行以来,对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展,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4月底,全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44家、车辆1.04万辆、驾驶员2.6万人,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重要组成部分,承载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的重要功能。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随着网约车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行业规范监管亟需完善的制度支撑。同时,2023年至今柳州市网约车双合规率屡创新高、已连续10个月位居全国第一,为打造绿色出租汽车中国样板,加快推动网约车从合法提质的转变,是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过程

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意见,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三、重点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经营服务规范、监督检查、附则,共七章三十七条。

(一)动态调整网约车数量。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综合考虑柳州市当前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动态调控网约车运力,必要时实行总量控制。

(二)修改网约车平台许可条件。删除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相关表述,许可条件修改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为提升平台服务管理、规范经营、安全运营水平,调整网约车平台公司部分准入事项,明确企业应当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立巡网融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柳州市进一步深化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柳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加快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本次调整后,车辆准入标准一致,价格融合,让网约车和巡游车通过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强化驾驶员和乘客权益保护。通过实行一车一平台,安装车辆智能安防服务设备,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督,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并在劳动保障、订单抽成、派单规则、行为守则对平台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更好保障驾驶员及乘客合法权益。

(五)增加聚合平台管理规定。要求聚合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

(六)明确网约车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将网约车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在客流集散地、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网约车综合服务区、临时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文件解读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解读人:周玲玲

解读人办公电话:0772-322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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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5-1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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