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4〕2号《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17 14:3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我市2017年《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并于2019年、2021年组织修订完善。文件施行以来,对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展,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44家、车辆1.04万辆、驾驶员2.6万人,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重要组成部分,承载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的重要功能。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随着网约车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行业规范监管亟需完善的制度支撑。同时,2023年至今柳州市网约车双合规率屡创新高、已连续10个月位居全国第一,为打造“绿色出租汽车中国样板”,加快推动网约车从“合法”到“提质”的转变,是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过程
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意见,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三、重点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经营服务规范、监督检查、附则,共七章三十七条。
(一)动态调整网约车数量。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综合考虑柳州市当前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动态调控网约车运力,必要时实行总量控制。
(二)修改网约车平台许可条件。删除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相关表述,许可条件修改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为提升平台服务管理、规范经营、安全运营水平,调整网约车平台公司部分准入事项,明确企业应当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立巡网融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柳州市进一步深化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柳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加快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本次调整后,车辆准入标准一致,价格融合,让网约车和巡游车通过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强化驾驶员和乘客权益保护。通过实行“一车一平台”,安装车辆智能安防服务设备,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督,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并在劳动保障、订单抽成、派单规则、行为守则对平台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更好保障驾驶员及乘客合法权益。
(五)增加聚合平台管理规定。要求聚合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
(六)明确网约车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将网约车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在客流集散地、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网约车综合服务区、临时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文件解读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解读人:周玲玲
解读人办公电话:0772-3228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