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4〕11号《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6 11:3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必须进一步提高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在污染天气出现前和持续期间采取防范措施,最大程度上减轻污染天气对大气环境和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为此制定《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制定过程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广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相关内容,起草《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意见,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三、重点内容
本次《应急预案》的起草以《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为基础,根据《广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一)进一步调整组织体系与架构
在《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基础上,综合考虑机构改革后各有关单位的职能变化情况,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柳州市实际,进一步调整了原组织体系的设置情况,并调整明确了部分有关单位的职责。
(二)调整预警分级与预警响应程序
根据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预警分级与预警响应程序的要求,将黄色预警启动条件增加“预测AQI日均值>150”一项,橙色预警启动条件增加“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一项;将预警发布由原则上提前48小时调整为提前24小时,预警解除由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级别且持续48小时以上调整为36小时以上。预警分级、预警响应程序的优化调整,有效确保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三)优化调整相关表述内容
根据《广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与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中需更新的表述内容进行了更新优化,确保整体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联系人:邹致远 联系电话:0772-263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