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买房登记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3-01-21 16:29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3-01-18 答复时间:2023-01-21 答复单位:柳州市民政局
事件内容:我儿子去年未婚买房,申请契税补贴时因为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没有未婚两字,要求他去相关部门明确婚姻状况,要不审核不了,我们去了派出所、社区、婚姻登记处这几个部门都说未婚证明开不了,请问我儿子怎样才能证明他未婚。
处理结果:
柳州市民政局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及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可继续开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关部门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确认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开展,不需要当事人在各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因此应由契税补贴办理部门与我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了解群众婚姻状况信息,不需要群众直接对接婚姻登记机构。 如有疑问,可咨询柳州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280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