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扣除工资标准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2-12-06 11:51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2-12-03 答复时间:2022-12-06 答复单位: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件内容:我咨询一下公司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百分之二十是否合法?
处理结果: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有关规定,如咨询人认为自己的劳动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咨询或者投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