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相关政策及办理退休相关手续问题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4-02-10 09:50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4-02-07 答复时间:2024-02-10 答复单位: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事件内容:
男方为本市,配偶一方为农村,且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女方在续缴社保、医保方面有什么优待政策?省内地区间都一样待遇吗?另外就是有过单位缴费满15年以上社保的,后转为自己缴费到50岁,是否都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处理结果: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沟通,女性年满50周岁时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单位管理人员,50岁不符合退休条件,如果是单位女工人,50岁可申请办理退休。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1.如果您的配偶是由柳州市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生家庭成员且在柳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35号)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结扎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给予全额代缴。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没有相关的补贴政策。 2.由于广西区内医保执行市级统筹,各地市医保政策不完全一致,其他统筹地区的医保政策需咨询相应医保部门了解。 感谢您对柳州医保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