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无子女名字是否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用于还房贷?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5-02-02 09:35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5-01-30 答复时间:2025-02-02 答复单位: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件内容:
房产证无子女名字,且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用于还房贷?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处理结果: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一、根据当前政策:在柳州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偿还自住住房还贷款的(子女不在房产证上),主贷人办理还贷提取后仍未提足上一年还贷额的,子女可以补取差额。若产权人没有公积金无法办理还贷提取的,其子女也无法办理还贷提取业务。二、若父母在退休前购房并且办理了住房贷款,产权证只有父母名字,没有子女名字。在购房的当年父母办理该套房还贷提取,足额提取后仍未达到房屋上一年实际还贷额的,子女办理了补取差额提取。次年父母退休,子女可继续顺延提取该套房屋的实际还贷额。三、办理材料: 柳州市公积金贷款:1.身份证;2.提取人为配偶(非主贷款人)提取通过自治区民政婚姻登记系统无法核实的还需提供结婚证;3.户口簿或其他能反应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商贷:1.身份证;2.提取人为配偶(非主贷款人)提取通过自治区民政婚姻登记系统无法核实的还需提供结婚证;3.借款合同;4.还款对账单(最近6个月还款流水);5.户口簿或其他能反应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