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退休前后相关补贴政策问题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4-11-17 17:05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4-11-14 答复时间:2024-11-17 答复单位: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件内容:
柳州市民,非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前每年补贴是怎么补贴的,退休后又是怎么补贴的。为什么打电话问说没有,搞的耽误了长时间。广西各地人家都得了,包括柳州问人家也领过,请具体说明,到底是什么政策,哪里办理的?
处理结果: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根据柳人口发〔2014〕9号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奖励金。申请人如实填写《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享受奖励待遇申报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或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