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事项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01 16:55 【字体:小中大】
1. 非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2. 已通过或正在进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或已经通过社会联动12345平台正常办结后没有新理由、新情况重复诉求的事项。
3. 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4. 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
分享至: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01 16:55 【字体:小中大】
1. 非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2. 已通过或正在进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或已经通过社会联动12345平台正常办结后没有新理由、新情况重复诉求的事项。
3. 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4. 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