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7号)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柳州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高效流通,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促进数据要素融合应用为核心内容,以激发各类供需主体活力,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为目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助力柳州市数字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宏观引导和培育作用,运用市场力量,建立市场运营体系,促进公共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坚持需求导向,场景牵引。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借助应用场景创新和需求牵引,使公共数据供给与授权运营形成双向互促的良性循环。
坚持分类授权,合规审核。按照“一场景一授权”的原则,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的数据来源、数据分类、数据运营单位资质进行合规性审查,规范数据要素市场的流通和应用。
坚持有效监管,安全可控。构建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监管,数据泄露溯源、数据篡改和违规使用的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各环节公开透明、数据安全合规使用,做到可流通、可审计、可追溯,积极防范化解授权运营中的各类数据风险。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流程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在我市打造1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并打造1个以上国家级“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在我市培育2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数据归集”“数据授权”“数据运营”和“安全监管”等维度,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关系,强化公共数据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同时结合打造运营典型示范、探索收益分配方式、培育要素市场生态等方面,加快探索健全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链条,拓宽我市公共数据合规流通和价值释放渠道。
本方案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我市各级国家机关、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处理的各类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及相关处理活动,或者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政策文件对公共数据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数据归集
推动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数据资源规范化、标准化采集与动态更新,推进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归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和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健全常态化数据资源共享归集及调度机制,强化数据供需对接和统筹授权使用、管理。逐步构建我市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高效满足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方面需求。〔责任单位: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数据授权
1.申请。以具体的应用场景为前提,受理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场景清单和数据需求清单)。
2.授权。市人民政府是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主体。市数据局负责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对授权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二级开发环节中的应用场景进行安全审核。公共数据授权坚持“一场景一授权,无场景不授权”和“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授权运营领域与数据运营单位。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数据运营
1.专区建设。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柳州市数据授权运营专区。柳州市数据授权运营专区是全市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统一平台,为公共数据多源融合和社会化开发利用提供合规、安全的通道。在物理层面,数据授权运营专区与柳州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标准保持一致。在技术层面,要充分发挥区块链平台的支撑作用,对专区数据实施上链。在管理层面,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采用隐私计算的方式,根据使用模型,输出结果,确保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数据治理。对于数据运营单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授权运营场景实际提出的具体数据需求,市数据局牵头、各数据提供单位配合,根据《柳州市政务数据“聚通用”实施细则(暂行)》《柳州市政务数据调度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要求,开展公共数据调度,并指导数据运营单位依托柳州市数据授权运营专区开展数据治理,形成“可用不可见”的数据产品,统一通过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使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数据运营。市人民政府指定市数据局在遵循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负责与数据运营单位协商确定及签订授权运营书面协议,并监督数据运营单位按照授权运营协议组织开展数据运营工作。〔责任单位:市数据局、信息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安全监管
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下,加强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事前评估、全程监管,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目的、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数据安全合规流通体系,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监督体系,完善授权运营中数据安全的技术保障能力,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各环节透明,降低授权运营风险。
市数据局委托市信息中心负责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
1.数据产品加工。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引导数据运营单位优先采用API、用户鉴权、数据报告等方式,更好地控制其数据的使用分发,数据溯源审计,从而保护其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或滥用。
2.数据产品交易。引导和鼓励数据运营单位,优先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产品交易活动,运用数据流通全环节监管、数据样本抽查等方式,开展数据合规性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备案。
3.数据产品交付。引导数据运营单位采用合规交付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数据(产品)流通可追溯,达到降低授权运营风险的目的。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五)打造授权运营典型示范
1.推动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动内容,加强我市公共数据重点运营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的挖掘梳理工作,会同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优先鼓励支持在与社会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多领域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开发和融合创新应用,推进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1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力争我市至少1个场景入选国家级“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数据局、医保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气象局、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2.发挥典型应用示范效应。围绕我市在公共数据重点运营领域方面的相关突破成效以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情况,加强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应用成效的宣传工作,以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充分发挥典型应用示范作用,推动规范完善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体系、探索拓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方法,进一步畅通我市公共数据合规流通渠道,提升公共数据的服务效能和潜力价值。〔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数据局、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六)规范现有数据服务供给
对全市各级部门向除政务部门、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服务组织的第三方提供公共数据服务的存量情况,组织开展摸底统计工作。完成摸底统计后,市数据局对其中涉及的各类公共数据,按具体应用场景情况划分,组织开展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推动形成相应数据产品并优先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与第三方进行数据产品交易,统一按照“授权运营-产品开发-上架交易”的模式向第三方提供公共数据服务,规范我市公共数据服务供给模式。〔责任部门: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七)探索多种收益分配方式
探索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公共数据运营方按相关规定上缴部分收益,由财政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列支,优先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支撑和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给予预算倾斜,形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数据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1.探索数据资产化运营模式。建立数据安全合规体系,探索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引导并推动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加强数据资源信息披露,将数据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一项,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其真实价值与业务贡献,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指导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实施数据资产入表,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展。
2.培育本地数据要素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评估入表等工作,积极提升自身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流通交易等方面能力,适应我市数据要素市场的需求,以完善我市数据要素服务产业链,构建我市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力争在我市培育2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支撑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评估入表等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数据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为召集人的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专班,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方面的统筹调度作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有序开展。本次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步骤,精心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
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探索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撑体系、绩效评估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积极研究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提炼总结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全面总结工作,系统梳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取得实效。柳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分析提炼,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