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审批程序
来源: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2-11-05 08:35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73号发布,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承办机构: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综合规划和投资发展科
实施对象:在柳州市范围内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本)》以外信息化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请材料:无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咨询电话:(0772)2860089;投诉电话:(0772)2620002
附件:备案流程图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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