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数办发〔2022〕1号 柳州市数字柳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柳州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工作,助推数字柳州高质量发展,我办编制了《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数字柳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
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柳州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助推数字柳州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标。
一、评估目标
以数据应用为驱动,优化考核评估方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用,扎实推进云网统筹利用、数据安全、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构建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
二、评估主体
(一)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
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对市级各有关单位及其二层机构、隶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12个县区、新区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二)各县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牵头,对所辖县区进行季度和年度检查评估、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督促落实。
三、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市级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新区。
(一)市级各有关单位共76个,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Ⅰ、Ⅱ、Ⅲ、Ⅳ类为季度评估和年度评估的检查对象,Ⅴ类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好相关指标落实工作。
(二)各县区、新区共12个。
四、评估体系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体系由数据安全管理(A)、政务数据共享质量(B)、公共数据开放质量(C)、加分指标(D)构成。
(一)数据安全管理(A)。
主要包括云网统筹利用A1、数据安全A2共2个二级指标。
(二)政务数据共享质量(B)。
主要包括数据资源普查B1、电子证照汇聚B2、共享数据B3、数据质量B4、数据应用B5共5个二级指标。
(三)公共数据开放质量(C)。
主要包括数据开放C1、数据质量C2、数据应用C3共3个二级指标。
(四)加分指标(D)。
主要包括日常评比加分D1、数据汇聚加分D2、数据调用加分D3、创新加分D4、龙城亲清在线平台加分D5、龙城云市民云APP加分D6共6个二级指标。
五、数据采集时间
季度评估从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第二季度评估数据截至2022年6月17日,第三季度评估数据截至2022年9月17日,第四季度评估数据截至2022年12月7日。
各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9月17日、12月7日前需将自查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提交至邮箱lzsjggpg@163.com。
六、计算方法
(一)年度总分(ALL)。
年度总分(ALL)=第二季度得分(H)3%+第三季度得分(H) 42%+第四季度得分(H)55%。
(二)季度评估总分(H)。
季度总分(H)=数据安全管理得分(A)+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得分(B)+公共数据开放质量得分(C)+加分指标得分(D)。
(三)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M)、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N)。
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M)=B指标得分总分÷B指标应得总分×100%。
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N)=C指标得分总分÷C指标应得总分×100%。
七、评估步骤
(一)指标培训。
2022年5月,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加大指标解读力度。
(二)数据采集。
1.按本评估指标,各评估对象开展自查自评,于2022年6月17日、9月17日、12月7日前分别将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自查自评报告(数据)和佐证材料提交至邮箱lzsjggpg@163.com。
2.按本评估指标,于2022年6月17日、9月17日、12月7日起从邮箱lzsjggpg@163.com采集指标数据,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分采样。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委托第三方采用专业测评工具和方法,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自查自评数据以及采集的数据,按本评估指标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分采样,并发布初评结果。
(四)数据复核。
评估对象如对数据有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诉,并报送佐证材料,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根据佐证材料对申诉意见进行数据复核,视情况组织现场确认复核结果。
(五)结果发布。
复核后,以数字柳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报季度和年度评估结果。
(六)整改提升。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适时组织召开政务数据改革总结提升会议(培训),剖析问题案例,借鉴交流经验,促进改革落地生效。
八、评估结果
(一)季度和年度评估。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按季度、年度对评估对象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季度、年度评估结果。
(二)设立“红黑榜”。
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设立“红黑榜”,年度评估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Ⅴ类评估对象不列“红黑榜”,其他各类评估对象排名进入前20% 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0%名或评估总分<60 分的列入黑榜。
评估总分<80分的,不列入“红榜”;评估总分≥70 分的,不列入“黑榜”。
附件:1.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对象
2.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体系
3.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
附件1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对象
序号 | 类别 | 单位名称 |
1 | Ⅰ类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市科技局 | |
3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市财政局 | |
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市交通运输局 | |
8 | 市水利局 | |
9 | 市农业农村局 | |
10 | 市商务局 | |
11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
12 | 市行政审批局 | |
13 | 市教育局 | |
14 | 市公安局 | |
15 | 市民政局 | |
16 | 市司法局 | |
17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 | 市生态环境局 | |
19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20 | 市卫生健康委 | |
21 | 市应急局 | |
22 | 市市场监管局 | |
23 | 市医保局 | |
24 | 市城管执法局 | |
25 | Ⅱ类 | 市委宣传部 |
26 | 市委编办 | |
27 | 市民宗委 | |
28 | 市退役军人局 | |
29 | 市外事办 | |
30 | 市体育局 | |
31 | 市统计局 | |
32 | 市人防办 | |
33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34 | Ⅲ类 | 市总工会 |
35 | 市妇联 | |
36 | 市科协 | |
37 | 市文联 | |
38 | 市侨联 | |
39 | 市社科联 | |
40 | 市残联 | |
41 | 市红十字会 | |
42 | 市审计局 | |
43 | 市乡村振兴局 | |
44 | 市国资委 | |
45 | 市投资促进局 | |
46 | 市供销社 | |
47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48 | 市二轻联社 | |
49 | 市地方志办 | |
50 | Ⅳ类 | 市税务局 |
51 | 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 | |
52 | 柳州边检站 | |
53 | 柳州海关 | |
54 | 市气象局 | |
55 | 市贸促会 | |
56 | 铁路柳州公安处 | |
57 | Ⅴ类 | 市纪委监委机关 |
58 | 市委办公室 | |
59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
60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61 | 市政协机关 | |
62 | 市委组织部 | |
63 | 市委统战部 | |
64 | 市委政法委 | |
65 | 市委政研室 | |
66 | 市直机关工委 | |
67 | 市信访局 | |
68 | 市委老干部局 | |
69 | 市委党史研究室 | |
70 | 市委党校 | |
71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
72 | 市人民检察院 | |
73 | 团市委 | |
74 | 市重点项目建设办 | |
75 | 市接待办 | |
76 | 市发展研究中心 | |
77 | 县区 (12个) | 柳城县 |
78 | 鹿寨县 | |
79 | 融安县 | |
80 | 融水县 | |
81 | 三江县 | |
82 | 柳北区 | |
83 | 城中区 | |
84 | 鱼峰区 | |
85 | 柳南区 | |
86 | 柳江区 | |
87 | 柳东新区 | |
88 |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 |
附件2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体系
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体系 | 4 | 16 | 28 | 100+40 |
A数据安全管理(25) | 云网统筹利用A1 | 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A1-1 | 20 | |
数据安全A2 | 安全事件A2-1 | 5 | ||
小计(1个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 | 25 | |||
B政务数据共享质量(43) | 数据资源普查B1 | 数据资源普查完成率B1-1 | 7 | |
电子证照汇聚B2 | 电子证照类型汇聚完成率B2-1 | 3 | ||
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汇聚完成率B2-2 | 3 | |||
电子证照版式文件汇聚完成率B2-3 | 3 | |||
数据共享B3 | 结构化数据汇聚量B3-1 | 8 | ||
数据质量B4 | 规范性B4-1 | 5 | ||
完整性B4-2 | 3 | |||
可用性B4-3 | 3 | |||
鲜活性B4-4 | 3 | |||
数据应用B5 | 需求响应及评价B5-1 | 5 | ||
小计(1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 | 43 | |||
C公共数据开放质量(32) | 数据开放C1 | 已开放数据目录占比C1-1 | 5 | |
数据汇聚量C1-2 | 8 | |||
数据质量C2 | 规范性C2-1 | 5 | ||
完整性C2-2 | 3 | |||
可用性C2-3 | 3 | |||
鲜活性C2-4 | 3 | |||
数据应用C3 | 需求响应及评价C3-1 | 5 | ||
小计(1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 | 32 | |||
D加分指标(40) | 日常评比加分D1 | 红黑榜D1-1 | 6 | |
数据汇聚加分D2 | 数据共享开放D2-1 | 2 | ||
专题库汇聚D2-2 | 1 | |||
电子证照汇聚D2-3 | 7 | |||
数据调用加分D3 | 数据被调用D3-1 | 6 | ||
创新加分D4 | 创新成果D4-1 | 12 | ||
龙城亲清在线平台加分D5 | 政策上线D5-1 | 2 | ||
政策兑现D5-2 | 2 | |||
龙城云市民云APP加分D6 | 服务对接D6-1 | 2 | ||
小计(1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 | 40 |
附件3
2022年柳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描述 | 计算方式 | 评估对象 | 指导文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A数据安全管理(25) | 云网统筹利用A1 | 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A1-1 | 20 | 检查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租用互联网出口线路撤销完成率、非涉密数据中心统筹利用完成率(包括予以保留的、不予保留的、租用非涉密数据中心)、云网合规性检查合规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整治完成率等完成情况。 注: ①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已接入单位数/应接入单位数)×100%,应接入单位数为桂数广办发〔2022〕2 号附件 4 清单。 ②租用互联网出口线路撤销完成率=(已撤销线路数/应撤销线路数)×100%,应撤销线路数为桂数广办发〔2022〕2号附件6清单。 ③非涉密数据中心统筹利用完成率=(已完成非涉密数据中心数/应完成非涉密数据中心数)×100%,应完成非涉密数据中心数为桂数广办发〔2021〕2号附件6、桂数广办发〔2022〕2号附件10。 ④经认定暂时保留的非涉密数据中心和壮美广西·行业云,其云资源纳入壮美广西·政务云统筹利用范畴。 ⑤经认定不予保留的非涉密数据中心,其相关设备纳入壮美广西·政务云统筹利用范畴。 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整治完成率=(已完成规范整治数/应规范整治数)×100%。 |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符合率达到90%以上(含)得满分,每少1%扣0.5分,低于70%不得分。 注: ①云网统筹利用完成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率+租用互联网出口线路撤销完成率+非涉密数据中心统筹利用完成率+云网合规性检查合规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整治完成率)/5。 | Ⅰ、Ⅱ、Ⅲ、Ⅳ、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22〕2号 桂数广办发〔2021〕21号 桂数广办发〔2021〕22号 桂数广办发〔2021〕24号 桂数发〔2020〕9号 桂数发〔2020〕10号 桂数发〔2021〕11号 桂数发〔2020〕24号 桂数发〔2021〕5号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王 冬 18107723787 戴赣颖 13978036960 桂伟刚 15319412809 韦双梅 15289624982 钱 丽 13920484562 |
2 | 数据安全A2 | 安全事件A2-1 | 5 | 评估云网、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情况。 注: ①上年度、季度被通报的安全问题未整改的。 ②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未按要求进行加密保护的。 ③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的行为。 | 在自治区、柳州市的云网安全检查、网络攻防演练、数据安全检查等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每通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金任飞13877262679 桂伟刚 15319412809 韦双梅 15289624982 钱 丽 13920484562 | ||
3 | B政务数据共享质量(43) | 数据资源普查B1 | 数据资源普查完成率B1-1 | 7 | 以非涉密信息系统数、政务服务数据需求为基础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全面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和数据需求。 注: 1.以政务服务事项为导向,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生产、需求的数据资源。 2.梳理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信息系统(含政务服务通用业务办理系统)产生的数据资源。 3.梳理政府委托、授权企业代建管理、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资源。 | 数据资源普查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每少10%扣1,扣完为止。 注: ①数据资源普查完成率=已录入目录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数/云网检查确认的信息系统底数 | Ⅰ、Ⅱ、Ⅲ、Ⅳ、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21〕39号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行政审批局 刘 威 0772-2630180 三、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刘 涛 18978000125 刘兆方 18846798838 韦双梅 15289624982 钱 丽 13920484562 |
4 | 电子证照汇聚B2 | 电子证照类型汇聚完成率B2-1 | 3 | 评估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证照类型的汇聚情况。 | 完成本单位、县区本系统电子证照类型全量汇聚,发现有一个类型未汇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Ⅰ、Ⅱ、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19〕31号 桂数发〔2020〕11号 桂数广办发〔2020〕48号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刘 涛 18978000125 桂伟刚 15319412809 韦双梅 15289624982 钱 丽 13920484562 | |
5 | 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汇聚完成率B2-2 | 3 | 评估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证照结构化数据的汇聚情况。 | 完成本单位、县区系统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全量汇聚,应汇尽汇,检查发现一类电子证照汇聚有缺漏的扣0.5,扣完为止。 | Ⅰ、Ⅱ、县区 | ||||
6 | 电子证照版式文件汇聚完成率B2-3 | 3 | 评估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证照版式文件的汇聚情况。 | 得分=(已汇聚的电子证照版式文件(PDF、OFD)数量÷应汇聚电子证照总量)×3分。 | Ⅰ、Ⅱ、县区 | ||||
7 | 数据共享B3 | 结构化数据汇聚量B3-1 | 8 | 1.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新增结构化数据集(库表/接口资源),比2021年增加达到5个或者原有已发布结构化数据集达到20个以上。 2.已发布的结构化数据集数据总量达到80万(I类单位)、50万(II类单位)、20万的(III、Ⅳ类单位)、县区50万以上数据量。 注: ①结构化数据集,是指以接口、库表方式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上挂载的数据资源。 | 1.未完成结构化数据集汇聚任务的扣3分。 2.未完成结构化数据总量任务的扣3分。 3.抽查发现以接口形式挂载数据资源但未同步提供数据容量实时查询接口的,每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Ⅰ、Ⅱ、Ⅲ、Ⅳ、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19〕31号 桂数发〔2020〕11号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刘 涛18978000125 刘兆方 18846798838 甘北昌 18077450352 谭琳巍 18720968932 | |
②通过以接口方式挂载数据资源的,同步提供数据容量实时查询接口,确保能实时统计结构化数据集数据总量。 ③低容量数据集(数据量低于10条)不算做统计数量。 | |||||||||
8 | 数据质量B4 | 规范性B4-1 | 5 | 检查通过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共享目录命名规范合格率、元数据描述规范合格率、共享数据分级分类合理率、接口设计规范合格情况。 注: ①共享目录命名规范、元数据描述规范参考《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桂数广办发〔2019〕31号)、《广西共享政务数据目录及资源元数据编制规范》要求。 ②共享数据分级参考按照《广西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指南》要求。 ③接口设计规范参考《广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接口开发和使用规范》。 | 检查每发现有一项错误扣0.2分,扣完为止。 注: ①同一个数据目录出现多种情形错误,计算多重扣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19〕31号) 《广西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指南》 《广西政务数据接口标准》 《广西共享政务数据目录及资源元数据编制规范》 《广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接口开发和使用规范》 | ||
9 | 完整性B4-2 | 3 | 检查数据集完整性和元数据信息完整性情况。 注: ①数据集完整性,是指数据集字段完整性,数据集所包括的数据符合对数据集的描述,不缺少数据。数据集字段完整性,是指数据集的必要字段不可缺失,共享目录与数据资源的信息项应一致,信息项应完整、准确、清晰描述。 ②完整性标准参考《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考核。 | 检查每发现有1项问题的,扣0.1分,扣完为止。 ①同一个数据目录出现多种情形错误,计算多重扣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
10 | 可用性B4-3 | 3 | 1.检查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的结构化数据集占比情况。 2.检查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的接口类数据资源连通情况。 注: ①结构化数据资源占比率=(库表及接口资源总数/总资源数)×100%。 ②接口类数据资源连通情况等于可正常调用接口数。 | ①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结构化数据集占比率低于80%扣1分。 ②经抽查发现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的接口类数据资源无法正常调用的,每发现1次扣0.1分,最高扣2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19〕31号) 《广西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指南》 | |||
《广西政务数据接口标准》 《广西共享政务数据目录及资源元数据编制规范》 《广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接口开发和使用规范》 | |||||||||
11 | 鲜活性B4-4 | 3 | 检查发布的数据目录在承诺更新周期内按时更新情况,保证数据的鲜活度。 | 检查发现有1个目录逾期未更新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
12 | 数据应用B5 | 需求响应及评价B5-1 | 5 | 各单位应及时响应其他单位的需求及资源申请和评价资源。接到数据需求申请、数据资源申请需求后,应及时进行响应;数据资源通过审批后,应结合数据资源使用情况对数据提供方数据进行评价。 | 出现一次未响应、未评价、差评扣1分,扣完为止。 注: ①申请自治区、其他地市的共享数据根据《广西政务数据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对数据资源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期限审批、审批未通过反馈原因不充分,视为未响应。申请柳州市的共享数据根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要求对数据资源进行审批。 ②二星以下(含)为差评,同一部门对同一目录的多条评价以最新评价为准。 ③只统计2022年度的数量。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19〕31号 桂数发〔2020〕11号 | ||
13 | C公共数据开放质量(32) | 数据开放C1 | 已开放数据目录占比C1-1 | 5 | 检查通过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对可开放目录的开放情况。 注: ①已开放数据目录占比=已开放目录数/可开放目录数×100%。 ②已开放目录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已开放的目录数。 ③可开放目录数:共享平台同步过来的开放目录+各单位手工录入的目录。 | 已开放数据目录占比达到80%(含)得满分,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 Ⅰ、Ⅱ、Ⅲ、Ⅳ、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20〕23号 桂数发〔2020〕23号 桂数广办发〔2020〕28号 | 一、市大数据发展局 李星熠 18607727286 韦凤萍 18907722529 二、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刘 涛 18978000125 许德源 13660445675 韦双梅 15289624982 钱 丽 13920484562 |
14 | 数据汇聚量C1-2 | 8 | 检查通过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挂载公共数据开放资源,达到2021年累计的数据量的110%及以上。 注: ①汇聚率=(截止考核时间数据累计汇聚量/2021年底数据累计汇聚量)×100%。 | 汇聚率达110%以上(含)得满分,每少1%扣0.2分,低于90%不得分。 | Ⅰ、Ⅱ、Ⅲ、Ⅳ、县区 | ||||
15 | 数据质量C2 | 规范性C2-1 | 3 | 检查通过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命名规范、元数据描述规范、开放数据分级分类合理性、以接口方式挂载数据资源规范性情况。 注: ①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命名规范、元数据描述规范参考《广西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指南》(桂数广办发〔2020〕23号)要求。 ②开放数据分级分类参考《广西公共数据分级分类指南》(桂数广办发〔2020〕28号)要求。 ③接口设计规范参考《广西公共数据开放接口标准》要求。 | 检查每发现有一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①同一个数据目录出现多种情形错误,计算多重扣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20〕23号 桂数广办发〔2020〕28号 《广西公共数据开放接口标准》 | ||
16 | 完整性C2-2 | 3 | 检查在自治区数据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挂载数据集完整性和元数据信息完整性情况。 注: ①数据集完整性,是指数据集字段完整性,数据集所包括的数据符合对数据集的描述,不缺少数据。数据集字段完整性,是指数据集的必要字段不可缺失,共享目录与数据资源的信息项应一致,信息项应完整、准确、清晰描述。 ②完整性标准参考《广西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指南》、《广西公共数据分级分类指南》要求考核。 | 检查每发现有1项问题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①同一个数据目录出现多种情形错误,计算多重扣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
17 | 可用性C2-3 | 3 | 1.检查在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的结构化数据集占比情况。 2.检查在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的接口类数据资源连通情况。 注: ①结构化数据资源占比率=(库表及接口资源总数/总资源数)×100%。 ②接口类数据资源连通情况等于可正常调用接口数。 | ①在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结构化数据集占比率低于80%扣1分。 ②经抽查发现在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的接口类数据资源无法正常调用的,每发现1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
18 | 鲜活性C2-4 | 5 | 检查发布的数据目录在承诺更新周期内按时更新情况,保证数据的鲜活度。 | 检查每发现有1次逾期未更新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
19 | 数据应用C3 | 需求响应及评价C3-1 | 5 | 社会公众提出数据申请、数据需求和数据纠错后,应及时进行响应。并积极邀请对方评价。 | 出现一次未响应需求、差评扣1分,扣完为止。 注: ①超过10个工作日未审批、审批未通过反馈原因不充分,视为未响应需求。 ②二星以下(含)为差评,同一部门对同一目录的多条评价以最新评价为准。 ③只统计2022年度的数量。 | Ⅰ、Ⅱ、Ⅲ、Ⅳ、Ⅴ、县区 | 桂数广办发〔2020〕23号 桂数发〔2020〕23号 桂数广办发〔2020〕28号 | ||
20 | D加分指标(40) | 日常评比加分D1 | 季度红黑榜D1-1 | 6 | 列入季度红榜的,每次加2分,最高加6分。 | ||||
21 | 数据汇聚加分D2 | 数据共享开放D2-1 | 2 | 共享数据汇聚、公共数据开放的数据总量同时比去年增加10%(含)以上加1分,增加20%(含)以上加1.5分,增加30%(含)以上加2分。 | |||||
22 | 专题库汇聚D2-2 | 1 | 汇聚主题库、汇聚综合库、汇聚专题开放领域数据的单位加1分。 | ||||||
23 | 电子证照汇聚D2-3 | 7 | 1.本单位系统电子证照类型汇聚达到90%(含)以上加1分,达到100%加2分。 2.本单位本系统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汇聚达到80%(含)以上加1分,达到90%(含)以上加1.5分,达到100%加2分。 3.本单位系统电子证照版式文件汇聚达到80%(含)以上加1分,达到90%(含)以上加2分,达到100%加3分。 | ||||||
24 | 数据调用加分D3 | 数据调用D3-1 | 6 | 1.每类评估对象数据被调用(包括共享和开放)次数6—10名加1分,4—5名加2分,1—3名加3分。(次数为0不加分) 2.每类评估对象调用国家、自治区数据接口次数6—10名加1分,4—5名加2分,1—3名加3分。(次数为0不加分) | |||||
25 | 创新加分D4 | 创新成果D4-1 | 12 | 1.各单位通过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提交的数据应用改革优秀应用成果,根据创新性、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加分,每个创新案例加2分,最高加7分。 2.列入年度10佳数据融合创新案例加5分。 | |||||
26 | 龙城亲清在线平台加分D5 | 政策上线D5-1 | 2 | 对每类评估对象通过龙城亲清在线平台上线的政策数量进行排名,排名前25%的加2分,前25%-50%的加1分。(数量为0不加分) | |||||
27 | 政策兑现D5-2 | 2 | 对每类评估对象通过龙城亲清在线平台实现的可在线申报政策数量进行排名,排名前25%的加2分,前25%-50%的加1分。(数量为0不加分)。 | ||||||
28 | 龙城云市民云APP加分D6 | 服务对接D6-1 | 2 | 对每类评估对象通过龙城市民云APP上线的服务数量进行排名,排名前25%的加2分,前25%-50%的加1分。(数量为0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