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图读)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6-03 17:39  
从2022年6月1日开始,柳州市正式执行新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新增8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不需要先使用完个人账户、执行全区统一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调整起付标准及提高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新政策较原来慢性病政策有了较大调整,给全市慢性病患者带来了福音。
一、新增8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新政策在原来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门慢病种,分别为耐药性结核病、肺动脉高压、阿尔茨海默病、艾滋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抑郁症(限重度)。
二、不需要先使用完个人账户
不再执行使用完个人账户后进入统筹报销的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用来支付起付标准及需要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执行全区统一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报销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报销比例:
四、调整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有多个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按最高的病种扣取。
五、提高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中:
注意: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这三个慢性病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最新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参保人员可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Index)进行查询,也可关注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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