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请注意!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有调整!
-重要提醒-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年起付线最高不超过1200元/年
居民医保最高不超过240元/年
门诊慢性病新政策落地柳州后,各医疗机构对特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计算存在疑惑。近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开展线上培训会,对门诊慢性病新政策进行解读。
新政策中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有了较大变化,其中,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来支付起付标准及需要个人承担的费用。“患者所支付的起付线累计不得超过年起付线标准,月起付线以录入结算单时所选的主病种为准。”该中心待遇管理科副科长吴俊霖解释,目前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中最高的月起付线是100元/月,居民医保最高的是20元/月,以此推算,职工医保门慢病年起付线最高不超过1200元/年,居民医保门慢病最高不超过240元/年。
门诊慢性病患者要仔细查看每个月领取的药,注意医生开的相关处方。吴俊霖表示,根据新政策,同一个月内结算同一个病种,处方天数累计不超过31天的,收取一个月的起付线;累计32天至62天的,收取两个月的起付线;累计63天至90天的,收取三个月的起付线。一个月内,同一个病种累计处方天数不得超过90天。“每次处方收到的起付线,全部累入当月的累计,长处方也不往后面的月份分摊,即这个月拿了多少个月的药给了多少个起付线,与下个月无关。”吴俊霖提醒。
此外,不同病种之间可以共享月起付线累计。例如:高血压的月起付线标准是50元/月,冠心病的月起付线标准是100元/月。当月,若患者先拿了30天的高血压药,则按照规定收取50元的起付线;后又拿了30天的冠心病药,那么之前所支付的50元可以累计至冠心病的起付线支付中,患者只需支付冠心病起付标准中剩余的50元。
同时,各门诊慢性病患者注意,当职工医保门慢病的起付线合计已达到1200元/年、居民门慢病的起付线合计达到240元/年,在一个年度内不再继续额外收取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