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续缴2021年度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柳医保中心发〔2021〕27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6-01 15:44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续缴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将从2021年6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险种的类型
1.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
3.大额医疗保险
二、缴费人群的范围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时间
2021年6月1日开始。
四、缴费标准
在上级部门未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前,2021年度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暂按2020年度的标准缴纳。待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应按新的缴费基数缴费,此前已缴费的参保人员无需补缴差额。
1.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1833.72元/半年(含大额医疗保险36元);
2.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792.96元/半年(含大额医疗保险36元);
五、缴费方式
(一)掌上缴费
1.“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
(二)柜面缴费
1.银行柜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
2.办税服务大厅、社区、街道办、村居委等场所通过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缴费
六、待遇享受期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注意事项
1.凡是未在6月25日(含)前及时续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从7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停保时间超过90天的,从续保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2.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档案托管人员),在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可缴至预计退休月份,但大额医疗保险需按年缴纳。
八、柳江区、市辖五县按此通知执行。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