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市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一)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待遇清单,推进我市医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巩固医保扶贫成效,稳步推进医保扶贫从五重保障过渡到三重保障。健全完善我市待遇保障政策,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二)继续深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的双向引导作用,推进同城同病同价支付,促进合理分级诊疗的实施。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促使药品总费用合理下降。深入推进药价保联动改革,进一步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检查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联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治理,继续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智慧监管建设。
(四)致力于落实“一门式”经办,实现经办窗口下城区,努力探索“同城通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深入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民生事项“一证通办”,让数据多跑腿,提升医保服务质量。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与全国全区互联互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五)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我市医保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廉政机制,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监管的廉政风险度。强化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三、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柳州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基层党组织(人事科)。
根据中国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内控科、基金管理科、稽查科、参保管理科、综合业务管理科、待遇管理科、医保管理科、定点机构管理科、结算管理科、医药管理科、信息管理科、档案管理科、长期护理保险科。
柳州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科室未定。
第二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003.5万元,同比增加4255.38万元,同比增长89.6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9003.5万元,同比增加4255.38万元,同比增长89.62%。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000.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9.97%,同比增加4252.78万元,同比增长89.57%。
(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03%,同比增加2.6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于2020年7月新成立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和柳州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二层单位,各项工作逐步推进和完善,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003.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35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08%,同比增加1141.04万元,同比增长525.51%。项目支出预算764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92%,同比增加3114.34万元,同比增长68.7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增加183.3万元,同比增长575.33%。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68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51%,同比增加3988.21万元,同比增长84.85%。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9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增加83.89万元,同比增长526.6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5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08%,同比增加1141.04万元,同比增长525.51%。
2.项目支出预算764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92%,同比增加3114.34万元,同比增长68.73%。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本部门新增两个二层单位,为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预算支出增长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03.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0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8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17万元,项目支出7642.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参公单位退休人员非统筹方面的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3.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障局系统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七)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391.8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支出。
(八)2101501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9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90.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93万元。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后勤聘用人员支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及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九)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62.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医保基金监管和医疗保障业务专项经费、法律顾问费、物业管理及运维经费以及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费等方面支出。
(十)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057.0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和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经费、资料印刷及宣传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作服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系统维护费、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费、门诊慢性病资格专家评审劳务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经费、“一门式”经办服务平台专项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督查经费等方面支出。
(十一)2101550事业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67.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十二)2210201住房公积金99.8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8.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4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9.78万元;津贴补贴226.63万元;奖金192.89万元;绩效工资38.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6.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1万元;住房公积金99.82万元。
(二)公用经费21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9万元;印刷费2.19万元;水费1.83万元;电费7.88万元;邮电费14.91万元;物业管理费1.46万元;差旅费26.81万元;维修(护)费4.28万元;会议费4.96万元;培训费4.38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工会经费16.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万元,比2020年(上一年)预算2.24万元,同比增加4.46万元,同比增长199.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6.7万元,同比增加4.46万元,同比增长199.11%,增加原因是:由于2020年支出仅包含局机关从2019年3月成立至年末支出数据,局属二层单位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及柳州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挂牌成立,故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用。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全国各省市医保单位来柳调研学习支付方式改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60.28万元,同比增加425.22万元,增长1212.84%。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33.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8.91%,同比增加103.29万元,增长346.73%。
分散采购预算327.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0.09%,同比增加321.93万元,增长6108.73%。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60.28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80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80万元。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211.49万元,同比增加176.7万元,同比增长507.9%,主要用于本部门医疗保障事务的运行。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为本部门新增两个二层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有4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42.33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名称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金额1067.23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系统维护费,预算金额27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预算金额413.2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金额6391.8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