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坚决扛起全市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政治责任,稳步推进医保扶贫“198”政策落实,紧密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坚持抓医疗保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有效降低群众看病用药负担,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稳健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6.65万人,全年基金收入60.65亿元;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全市43.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2.08%和88.14%,全面实现医保扶贫“198”工作目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疫情期间对全市1.7万家参保企业医保费实行减征征收,全年通过实施医保降、减、缓等政策共为企业减负3.48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稳步推进药品带量集团采购、医药服务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百姓看病用药负担大幅降低。
一、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实施八项举措,做好新冠肺炎救治的医疗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两个确保”,预拨医保基金2000万元至定点收治医院用于疫情防治,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延期办”、“长处方”、开通药材采购“应急通道”等多项便民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落实调整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做好先救治再结算等费用清算和数据报送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253人次全部按时清算完毕,涉及费用130.32万元(医保支付89.32万元)。
二是坚定守住医保脱贫的底线,精准施策,顺利实现医保扶贫“198”工作目标。截至12月底,我市在国扶系统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3572人,实际参保433572人,参保率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2.08%和88.14%。我市已累计为5.15万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其中2020年1-12月办理1.76万人。
三是药品带量集团采购、医药服务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百姓看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集采改革,做好国家、自治区集采药品在柳落地工作。组织全市166家医疗机构加入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2020年共有四个批次共135个带量集中采购药品(国家三个批次、广西一个批次)在柳州市落地,中标价格平均降幅53%,最大降幅超过98%。预计执行这四个批次的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每年将为柳州市节省采购费用1.9亿元左右。
四是基金监管体系逐步健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出台《2020年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规定(试行)》等政策,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建立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截至目前,已征集专家385名。启动以线上为主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线索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已向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移交案件4个,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形成联合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87家。
五是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医保惠民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推进集采品种供应链延伸至村卫生室,确保改革红利最大程度惠及于民。探索推进在村卫生室结算“门诊慢性病”,较自治区部署推进该项工作提前了两个月完成。全市符合条件的862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医平板电脑或台式结算电脑,基本实现了医保结算村级全覆盖。积极探索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改革,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启动招投标程序。做好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协助自治区医保局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暂行办法》,不断完善柳州市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付费体系。
六是推进医保经办建设,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工作,稳妥完成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医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品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25个医疗保障服务事项推行网上经办,网办率已达100%;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通过优化流程等改革,医保经办提速率达60.2%。提升异地就医便捷结算服务水平,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医疗费用报销“跑零次”;推进业务经办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经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抓健全促发展,不断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待遇清单,确保我市医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巩固医保扶贫成效,稳步推进医保扶贫从五重保障过渡到三重保障。健全完善我市待遇保障政策,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二)抓联动促协同,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创新。继续深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的双向引导作用,促进合理分级诊疗的实施。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促使药品总费用合理下降。深入推进药价保联动改革,进一步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三)抓治理促监管,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形成震慑。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探索与我市医保DRG付费相适应的基金监管模式。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检查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联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治理,继续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智慧监管建设。
(四)抓经办促服务,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致力于落实“一门式”经办,实现经办窗口下城区,努力探索“同城通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深入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民生事项“一证通办”,让数据多跑腿,提升医保服务质量。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与全国全区互联互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五)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夯实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我市医保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完善廉政机制,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监管的廉政风险度。强化干部队伍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