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医保改革走向纵深,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不断促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群众待遇稳步提升,基金安全可持续。截至2022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3.23万人(其中:职工医保94.19万人、居民医保279.0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一、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共融。全市医保系统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建与惠民服务同频,促进党建与业务共融,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创新开展“清廉医保”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获批为柳州市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局系统“五星级”党支部覆盖率达100%。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效能,以创建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单位为载体,在积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获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激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柳东服务厅被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评为广西首批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获评广西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市医保局“医保服务”荣获龙城市民云APP 2022年度十佳服务奖(全市第三)。
(二)发挥医保职能,彰显疫情防控中的医保担当。全面贯彻国家免费接种疫苗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疫情医疗救治、疫苗接种费用保障。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医保部门已拨付2,000万元专项周转资金用于定点收治机构资金周转;上解4.2亿疫苗专项款用于全民免费疫苗接种,已结算疫苗款3.3亿元;结算疫苗接种费9764万元,及时拨付率100%。多轮调整核酸检测收费标准,降低疫情防控成本。为应对“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患者救治保障工作,缓解定点机构收治压力,我市对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年度医疗费用合计约3.46亿。持续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医保欠费等措施,持续为企业减负。
(三)笃行利民之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落实各项倾斜和扶持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增强脱贫稳定性,减轻防贫监测对象的医疗负担。2022年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426526人、监测户36918人,参保率均达到100%。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保障制度共为17万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报销医疗费用超4.7亿元。
(四)对接民心所向,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医疗保障待遇。修订我市职工生育、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互助、大额医疗保险等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住院附加保险业务,全市医疗保障待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立足守正创新,推动“三医联动”深度融合。持续强化“三医联动”,以更有力的措施推动柳州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赋予 DRG 付费中国特色和中医药特色,全力打造中医优势病种和疗效价值医保支付的“柳州模式”,成为全国实施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的先行城市。2022年,组织全市160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累计18个批次499个品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我市落地,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28%,降幅最高单种药品达98.61%,预计减少用药负担5.2亿元;人工关节等9类新增品种,冠脉支架等3个接续品种共12类耗材落地,预计减少群众负担2.88亿元。2022年5月初,我市获批集采药品惠民便民机制创新改革试点。截至2022年12月底,集采药品已覆盖至全市所有公立医院、689家医保定点药店、905家村卫生室,有效解决群众就近就便购药需求。
(六)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使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党建引领,在医保基金监管一线建立现场检查临时党支部;健全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成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夯实监管基础,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新增“监督举报”留言功能,便于群众投诉举报;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卡套现”违规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医保“套现”药品,公安机关已抓获嫌疑人数名,收缴违规药品共224箱,药品价值预计超百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工作。2022年,共检查371家定点医疗机构、1142家零售药店,完成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柳州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违规金额累计约7462.51万元,已由各级医保部门督促完成清退,清退资金已全部到位。
(七)注重夯实基础,抓好医保公共服务管理建设。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施全区统一的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统筹地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联互通达95%以上。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以“医保经办规范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保经办一体化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目前全市100%乡镇(街道)可办理7项及以上医疗保障服务事项,36%以上的村(社区)设置有医疗保障服务点或窗口并能代办医疗保障服务事项。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要真抓实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医疗保障工作的生动实践。
(一)以高质量党建带动医保服务能力再提升。始终把“一切为了人民、尽心服务人民”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继续加强党建引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在医保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建引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实现“党建+业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闭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二)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机制。继续贯彻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实施办法;支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开发,推动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互补衔接;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完善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机制。
(四)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政策。贯彻落实广西DRG付费改革“新三年行动计划”,携手推进“柳来河”区域DRG付费改革;深化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工作;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措施,推动完善“双通道”药品落地工作;全面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和细化协议管理。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深化集采药品惠民便民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努力让更多百姓享受到药品降价红利。
(五)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做好医保基金风险防控,继续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探索DRG支付下的监管模式,完善医疗保障智能监控平台。探索建立跨统筹区基金监管合作机制,密切区域间医保基金监管信息联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六)着力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工作机制,简化经办流程。继续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将更多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村一级,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深入打造好“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面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不断扩大“同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全链通办”服务范围。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