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的经办工作。
(二)负责起草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参与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实施监管;负责稽核处理违反协议、违规违法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异地就医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事业发展。
(六)指导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业务。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重要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日常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接收、文书管理、信息、机要保密、宣传、舆情、会务、公务接待、安全生产、保卫、综治维稳、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心工作制度、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起草中心对外重要文稿、重大会务材料、重要经验性材料;协调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政府热线的办理。负责中心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党群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中心的队伍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负责单位人员调配、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扶贫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法规内控科
负责制定、完善中心内部审计、内控管理工作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中心政策咨询、信访处理、行政应诉、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中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基金安全、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基金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核算、财务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对各县区医疗保障基金上解下拨工作。
(六)稽查科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的稽核计划。负责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及处理。负责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违反协议行为、投诉举报线索、上级转办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市医疗保障局办理基金监管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参保缴费投诉的稽核、欠费追缴工作。
(七)参保管理科
负责组织全市经办机构实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推进经办模式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经办机构开展医疗、生育、长期护理等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负责根据现行政策牵头提出征缴业务信息系统操作需求并贯彻实施。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征缴工作并配合对参保率和征缴率的目标考核。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八)综合业务管理科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缴费核定、关系转移、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退休申请等业务申报的受理、经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核准医疗保险退休条件,核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负责网上经办大厅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一体化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的现场管理和指导。
(九)待遇管理科
负责医疗保障待遇审批、医疗费用报销、各险种参保人员医疗待遇计算工作。负责职工医保生育待遇政策落实,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审核及拨付工作。负责制定医保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等待遇界定标准,组织医疗待遇专家评审,开展医疗机构各项审批工作。负责调查界定市本级参保人员及异地参保人员本地结算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负责老红军、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待遇管理。负责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人员等参保人员异地就诊备案审核工作,并宣传、引导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结算。负责对各县区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负责开展县区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培训及经办指导。
(十)医保管理科
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培训、落实工作。负责对医疗保障政策调整进行基础测算、基金运行分析和监测,并提出建议。牵头异地就医工作。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相关业务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县区进行相关政策培训及指导。
(十一)定点机构管理科
落实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医药机构的定点协议准入评估。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定点医药机构科室、医生信息维护。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审核监督扣款。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复核各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本县区医药机构的定点协议准入评估。
(十二)结算管理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费用年度支出预算及结算方案,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本地(职工、居民、特殊人员)、异地医疗费用月度审核拨付。负责公务员医疗互助补助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审核发放,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疗周转金、药品带量采购周转金的审核拨付。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相关项目的资金结算工作。
(十三)医药管理科
执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负责维护管理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信息系统接口、异地结算平台系统的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项目。协助市医保局做好医药耗材招采工作。指导县区对“三大目录”库相关政策执行及培训。
(十四)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承担医疗保障信息数据安全应用、管理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负责对中心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通讯网络、服务电子设备等硬件的维护及业务软件日常维护工作。
(十五)档案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综合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中心业务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十六)长期护理保险科
负责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及技术服务标准,综合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长期护理保险的公开招标、协议管理、资金结算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7名,谢琼芳同志任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四、办公地址及时间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办公楼B座10楼12楼
对外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柳东服务厅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二楼
电话:0772-3712705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青云服务点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中山西路12号鑫城大厦一楼柳州银行连塘支行
电话:0772-3815737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柳南服务点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红光新区136号(红光社区服务中心大院内)
电话:0772-3731513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河东服务点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3号嘉业温馨嘉园一层1-2门面柳州银行海关支行
电话:0772-2879296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鱼峰服务点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772-3675025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荣军自助服务点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226号“汇金1号”综合楼1-1号、1-2号柳州银行金地支行
对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