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保局对2020年度第211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调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要求,我局(单位)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211项:“目前外地就医报销手续较麻烦,跑这跑那的。希望简化些,如在全国联网下,发生突发状况临时外地就医的,只要提供住院发票以及相关证件就可以报销”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
调查人员:封戌毅、钟艺、邱雯
三、调查地点
市医保中心荣军服务点、青云服务点、河东服务点
四、调查对象
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便民政策情况
五、调查方式
查看柳州市医保中心银海系统上的异地结算数据、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六、调查过程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医保中心荣军、青云、河东服务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电话询问,查看柳州市医保中心银海系统上的异地结算数据、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流程,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入深入分析及商讨,确保医保异地结算便民政策得到落实。
七、调查结果
经调查,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在医疗保险政策中已经考虑并在文件中落实:
1.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人可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刷卡结算跨省异地住院费用,不需报销。
2.落实《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人可在区内异地平台直接刷卡实时结算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不需报销。
3.落实《广西医疗保障业务群众办事指南》(桂医保中心发〔2020〕22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人报销异地就医费用可“一门式”办事,办事所需材料也是严格执行这个文件精神。到经办机构实地调研没有发现经办机构私自抬高办事门槛,增加办事材料的情况。
为避免参保单位及群众多跑腿,我市医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和多方位的服务。建议不列为整改事项。
八、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本市的医保相关便民政策,确保便民措施得到严格落实。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