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保局对2020年度第83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调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要求,我局(单位)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83项:“新农合报销项目不明确,群众不知道什么可以报什么不可以报,报销比例太少比如住院花了一万四千多才报销了四千多,社保每个月才领到120元太少了,解决不了问题”。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
调查人员:谢宏骞、蒙宇、何立莉
三、调查地点
市医保中心、市医疗救助和招采中心、定点医疗机构
四、调查对象
各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报销情况
五、调查方式
查看柳州市医保信息系统上的报销数据和网站公示信息。
六、调查过程
市医保局待遇科联合市医保中心、市医疗救助和招采中心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在市医保中心、市医疗救助和招采中心、定点医疗机构等地,查看柳州市医保信息系统上的报销数据和网站公示信息,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商讨,确保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在我市得到落实、结算系统正常运行、基本医保待遇支付比例没有降低,网站公示信息清晰、可查。
七、调查结果
经调查,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在我市都得到严格贯彻落实,待遇结算系统正常运行,待遇报销比例较往年基本持平略有提高,基本医保没有出现待遇降低的情况,网站公示信息清晰、可查。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第二十二条“支付范围”、第二十三条“不予支付范围”的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药品目录等做了明确的规范。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在全市1100多家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规范执行。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类别,普通门诊可享受65%以上比例报销、门诊慢性病按不同等级定点医院享受55%、70%、85%比例报销、住院享受60%、75%、90%比例报销。
故群众建议中所提的“报销比例太少比如住院花了一万四千多才报销了四千多”与其自身所使用的自费费用、非医保支付项目过多有关,与合理、规范的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情况不符,建议不列为整改事项。
建议中提到的“社保每个月才领到120元太少了”,属于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建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整改。
八、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可持续的基本医保制度,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同时着力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切身享受到的医疗保障待遇。
柳州市医保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