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2 15:51    |  作者: 无

2020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一面抓机构改革建设工作一面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在医疗保障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行政法制工作,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柳州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对我局各项行政决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我局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经费使用等方面不断规范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政办〔2015〕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格规定我局聘请法律顾问的程序、担任法律顾问需满足的条件、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需遵守的规定及其他事项,保障我局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推进。让法律顾问适时参与到诉讼、合同审查以及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借助“外脑”解决我局疑难问题。

(二)职能优化、服务升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务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专项实施方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将社会保险登记并入企业登记环节,通过信息系统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开办注册信息,自动转换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实现企业登记与医疗保险登记同步完成。全面缩短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和到账时间。企业每月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下载《社会保险缴费单》自行核对无误后,通过“银社直连”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了缴费、到账和分账业务即时办结,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全面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医保服务体验。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我市取消了职工医保一周内再入院审批及特检特质项目的审批,单病种审批改为备案模式。简化不必要的审批,大大节省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力,使医院的管理可以更加细化,深得医院的赞赏。针对参保人员,我市取消了代理取药审批,简化了《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证》的审批流程,使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当场领取到《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证》。简化参保人员到药店取药的审批流程,避免参保人员在节假日时药店取药的不方便,此举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

二是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升级。为了解决群众就近办理各项业务的需求,打破受理的地域限制,大部分医疗保险业务实现在市域范围内任一经办网点无差别受理,跨县区的业务由受理窗口接收材料后通过业务系统流转至参保地窗口进行办理,办结后回传至原受理地,通过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打通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推行网上审批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广线上办理,一网通办“零跑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面推行非接触性经办模式,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业务。通过加强“互联网+社保”的平台建设,大力宣传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柳州医保”、“龙城市民云”微信公众号等医保业务办理渠道,在“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动态信息等,方便参保人员随时随地查询。2020年,柳州医保25个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医保类业务约700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违法信息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建立了完备的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普法执法保障。我局在编公务员18人,除领导班子5人外,其余13人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实现全员持有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0年投入约50万元专项普法经费,开展普法宣传品印刷发放、医保普法宣讲、医保普法宣传短信发送等活动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动将单位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裁量基准、随机抽查清单、随机检查对象目录库、执法程序、救济途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在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0年,我局按规定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行政检查33件,执行过行政处罚案件0件。印发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2020年“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范性文件4份,并于2021年一季度将规范性文件目录公示在部门网站。三是建立违规信息举报奖励机制,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医保重点执法领域在基金监管,为解决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欺诈骗保违规信息举报奖励流程,发动群众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同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医保基金检查监管工作,针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隐蔽性强、查处难等难点,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由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保险行业专家等专业人员组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通过对全市各定点医院、药店医保结算行为、医保药品进销存数据等方面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线索,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共计7件(其中主办件2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并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办理结果,办件满意率100%,积极强化了对我局行政权力的外部监督和制约。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能及时在部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按照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材料等在时限内完成公开。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我局已经在全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上录入执法人员信息,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和公示情况。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印发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应对办法》,坚持摸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办结来信、网上信访。政府热线事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医疗保障矛盾纠纷。2020年我局共接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通过提前介入主动释法等方式与申请人、被复议机关充分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领导干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到日常业务中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每年邀请法律专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业务实际通过培训会、网络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在全市范围开展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定点等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法律法规宣传”,向市民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政策问答手册约293350份,发送普法短信400万条,畅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搭建起社会共治监督的桥梁。四是有效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功能。我局依托局门户网站、“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线上答题约15962人次,开设“欺诈骗保”专栏,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在“柳州晚报”等市级报刊媒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报道2篇,向社会公众讲解关于涉及医保、医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专业的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出来,便于群众理解医保领域的相关政策,减少因政策理解分歧而出现的行政争议。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依法行政能力较为薄弱。医疗保障部门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多,且因机构编制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法规科室,没有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监督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探索开展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工作中没有经验。

(二)医保法规制度不健全。目前从中央到自治区均没有出台专门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挂床住院”等热点难点问题处罚起来也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致使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同时我市医保机构改革还没有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还处在边组建边完善的被动局面。

(三)普法工作手段单一。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教育大多局限于传统的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方法和手段,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争取上级医保部门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经验,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完善。

(二)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推进医保业务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做到程序合法、方式遵法、标准依法、保障用法,全面推进医保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