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5442106/2021-1258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1日
标  题:
关于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恶性肿瘤”重病人群确认标准的通知(柳医保规〔2021〕1号)
发文字号:
柳医保规〔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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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关于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恶性肿瘤”重病人群确认标准的通知(柳医保规〔2021〕1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2 17:10   

全市各有关单位、参保人

据《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柳政办201550文件规定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为切实减轻参保职工患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恶性肿瘤”重病人群确认标准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病种“各种恶性肿瘤”确认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可确认为“各种恶性肿瘤”重病人群:

(一)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检查诊断确诊

(二)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表现,结合X线、B超、CT、MRI及实验室等辅助检查临床诊断为恶性肿瘤,进行化疗或放疗者。

(三)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表现,结合X线、B超、CT、MRI及实验室等辅助检查临床诊断为恶性肿瘤,进行靶向或者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药物治疗或者介入治疗有效者。

(四)恶性肿瘤恶化有全身多处转移,不宜手术或放化疗者。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