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市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医保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本报告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
2020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补充、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底前,法定公开内容已全部公开到位。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3.《条例》培训
积极参与柳州市政务信息工作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报培训等,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发〔2020〕12号)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进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在网站上。
5.推进部分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梳理了自2019年成立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开展公开属性自查自纠工作。对应该公开未公开的文件,及时补充发布到网站上。
6.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
7.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依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印发了 《柳州市医疗保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向社会进行公布。并督促指导各县区、医保中心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事公开标准目录,健全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和联系方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
(三)政务信息管理
系统梳理了自成立以来制发的仍在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并集中发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柳州市医保局网站设立于中国柳州政务网站二级栏目,无独立站点,于2020年2月26日开始试运行。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领导之窗、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数据发布、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依法行政、政府工作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政务事项服务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局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保障及更新维护。另外,网站上还设置了网上办事和查询服务栏目,为参保人员提供定点医院(药店)查询、网上缴费、信息查询、办理等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建立59个栏目,发布622篇信息。
2.官方微信“柳州医保”于2020年3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有专业团队负责新媒体运维。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固定在每周一至周五发布2-3条信息,每天下午五点准时推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发布信息439条,其中原创100条,推送212次。
3.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收到市政热线平台受理件 447件,及时率99.11%;满意率98.69%。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对公共卫生、扶贫等方面重点领域,结合工作职责,在局网站、微信上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此类信息62条。
2.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六稳”“六保”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等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此类信息10条。
3.设立【医保扶贫】专栏,每周三推出原创或是转发医保扶贫方面的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此类信息29条。
(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
对办事服务方面,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公布“简易办”改革政策以及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此类信息19条。
(七)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政策性文件公开后在部门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2020度制订的《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改革实施方案》、《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关于调整血友病门诊慢性病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柳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5篇。补录往年制订的《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48号)政策解读等5篇。
2.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9时在市文昌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柳州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立明率全体班子成员为大家介绍柳州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对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并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方式等医保兜底“五个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制作了45万张“医保扶贫工作宣传折页”,由各县区医保局通过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员、家庭医生团队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4.对群众、企业反映的堵点痛点问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能够及时回应,解决、反馈并主动公开在网站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8项。
5.结合《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政发〔2019〕2号),能够在重大决策前预公开并主动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7项工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八)监督保障
制定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流程和监督考核,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办公室在编人员为3人,聘用人员2人。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8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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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作为2019年组建的新部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经验不足,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把握上有所欠缺,及时性、全面性需要加强。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多向其他政府网站取经学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