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0 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柳州市医保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柳州市医保局严格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年在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76篇;“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633篇,年度总阅读量约110多万,粉丝数量达48万。其中,“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评自治区(市级)“十佳”政务新媒体。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柳州市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各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主动公开信息,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医保动态1176篇次,处理局长信箱328件,答复政府12345热线咨询7744件。采用文字+图读+音频形式解读业务政策10余篇次。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规范化流程办理答复。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6件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落实公文收发文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与配套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保障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

(三)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完善网站功能化建设。围绕本部门核心业务职能增设专题专栏,综合提供业务相关的政策依据、行业标准、知识库、在线查询、办事服务等各类资源的情况。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局梳理整合出“全民参保”、“基金监管”两个重点业务专栏。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将新媒体平台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和倾听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融入政务服务功能,建成集信息发布、医保服务、民情反馈等功能为一体“医保宣传+”平台,有效提升了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微信公众号的“互动交流”模块新增“监督举报”全天候留言功能,便于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在“医保服务”模块新增“医保电子地图”功能,参保人通过医保电子地图可实时定位查询附近的医保经办服务点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还可以查看对应场所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可办理事项、服务指南、导航路线等信息;对于可通过手机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参保人可以直接使用“柳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

(四)强化监督和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公开内容均经局领导签发,强化科室文责自负责任,加强内容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建立“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工作制度,以内容“零错误”为目标,加强上传内容排查“回头看”工作,做到发现错误及时、整改及时。重点围绕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规范高频词汇清单进行反复检索排查,确保不漏词、不错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一些政策本身专业性较强,在政策解读上与通俗易懂仍有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内容的可读性、易懂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供权威信息和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