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柳北绝不马虎!
发布日期:2018-07-05 13:28 【字体:小中大】
自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柳北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领会市委书记郑俊康和市长吴炜的生态宜居城市理念,按照区委书记周思泉和区长左崖的亲自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连日来,副区长杨大龙带领区环保、消防、执法、安监等相关部门,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的实际地点进行核查整改。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
截至6月30日,柳北区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5件。经调查,主要涉及噪声污染4件,大气污染7件,土壤污染3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重复举报3件。调查期间,柳北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2份,各信访件办理情况均在柳北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 重视重复举报问题,强化现场核查,抓好整改
对重复举报涉及的柳州三益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及柳州市标得木业有限公司,6月7日-20日,柳北区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对三益、标得公司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标得木业均停产,三益人造板公司正在生产,两家木材厂存在部分木料露天堆放、甲醛罐区应急池有积水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随后到两家木材厂南面的长虹公司及其生活区进行走访,与长虹公司员工沟通,了解群众诉求。
三. 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2018年6月以来,柳北区委书记周思泉亲自部署安排,组织工信、执法、环保、各镇政府、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区长左崖在出差期间,安排部署“回头看”相关工作,经常询问工作进展情况。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192人次,排查企业48家,其中冶炼企业1家(处于停产状态),铸造企业1家(处于停产状态),砖厂4家,砖厂产品为页岩烧结空心砖和标砖,不属于淘汰产能。排查出的企业中,依法应关闭类企业20家,均已列入拆迁计划中。对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广西永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份。
6月13日,区环保局、北部新区规建环保局、沙塘镇政府组织沙塘镇郭村木材加工基地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检查辖区建材企业
对北外环与柳长路交叉口企业进行夜查
四. 加强噪声、油烟污染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问题
以切实解决群众举报问题为导向,严查城市噪声、油烟扰民问题。6月19日、20日,区环保局委托广西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柳州市伊豆保健休闲中心北面、东面边界夜间、昼间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经监测,柳州市伊豆保健休闲中心昼间、夜间北面、东面边界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针对边界环境噪声超标情况,区环保局对其下达《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北环改决字〔2018〕第24号)以及《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责令限制生产事先告知书》(柳北环限告字〔2018〕第5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同时拟责令限制生产,确保噪声达标。整改完成后,报区环保局复核,区环保局将对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6月30日,区政府组织环保、食药监、执法、公安、胜利街道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柳州市柳北区谭氏米粉店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发现,该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柳北区环保局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从事产生油烟异味的项目,限期拆除产生油烟异味项目相关设备。柳州市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当事人于7天内整改完毕,拆除该炒粉加工区域设施设备。区执法局责令谭氏米粉店主将店外摆放的桌子清理干净,对谭氏米粉起油烟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当事人15日内自行拆除完毕。如到期当事人未屡行,区执法局将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