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分批分类整治113家“散乱污”企业
发布日期:2018-07-19 11:51 【字体:小中大】
为保障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一个月以来,柳江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散乱污”企业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按照“六清”标准(即业主情况清、手续情况清、经营情况清、用地情况清、排污情况清、违法情况清)查清企业是否存在“散乱污”违法事实等情况。截至目前,辖区范围内共排查出113家属于“散乱污”企业,充分体现了柳江区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的力度和决心。
针对排查出的113家“散乱污”企业,严格根据《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要求,分批分类开展综合整治。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需要停产关闭的,坚决停产关闭;对合法生产企业,但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实施“ 一厂一策 ”,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对手续齐全,需要搬迁入园区的企业,制订整治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有序推进搬迁工作。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防止整治工作出现“ 一刀切 ”行为,激化社会矛盾。
目前,已经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处置,对其中一家塑料厂开出130.2万元的罚单,并将该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这是柳江区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最高罚单。下一步,保障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布“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通告,并以此次分批分类整治为契机,推动企业规范发展和绿色发展,全力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